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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学运行科、教学建设科、学籍信息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实习实训中心,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提出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意见;组织各系(部)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和实践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拟定学院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系(部)贯彻落实,并向学院领导汇报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2.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

3.组织课程、专业建设等工作;搞好校内实训教学的各项管理,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室)的建设工作。

4.协助人事处制定和实施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做好教师定编、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

5.设计、拟订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种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和讲座,组织有关教学课题研究,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研究任务,组织全院教学经验交流。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项目申报。

7.组织各系(部)、教研室制定教材、教学软件、教学挂图及教学模型的选用计划,汇总后报有关部门。

8.制定教材或讲义编写计划,根据需要组织教师编写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教材或讲义以及其他教学资料,并根据教学的需求,有计划地进行教学资源库建设。

9.提出各种归属教务处管理的教学经费的预算计划,负责教学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10.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进行审核与管理,建立学籍档案。

11.编制好学期教学日历、总课表、分课表等,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负责教学资料的归档;组织学期的初、中、终教学检查工作,并深入实际监控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指导各系(部)的教学工作。

12.负责组织统、抽考课程的考试和补考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13.负责全院学生专升本选拔及考核工作。

14.做好应聘教师的面试、考核及岗前培训工作;负责教师业务的考核,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1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新生录取及毕业生就业工作。

16.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院级分类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结题及成果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的管理、检查、总结、汇报;各种科研经费管理。

17.按“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位置:学校行政楼一楼

联系电话:0830-5240984